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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节假日安排公布

2012-12-10 站长 3945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国务院 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决定,为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3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
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5日 星期六 、1月6日 星期日上班。
二、春节:
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2月16日 星期六 、2月17日星期日 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
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 星期日 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
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7日 星期六 、4月28日 星期日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
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8日星期六、6月9日星期日上班。
六、中秋节:
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22日 星期日上班。
七、国庆节:
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 星期日、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12年12月8日